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1年11月28日至2022年1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22年3月30日向市城管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通報。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一)建立機制,明確整改要求。根據市委巡察反饋意見,市城管局黨組成立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任組長,承擔落實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局黨組班子成員、相關四級調研員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一名班子成員兼任辦公室主任,安排精干力量組成巡察整改工作專班,統籌協調巡察整改工作。局黨組和黨組書記要求全局上下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正確的態度對待反饋的意見,以積極的姿態抓好整改落實,以有力的措施確保整改效果。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統籌推進,務求實效”的總體要求,在整改中推進,在推進中提升,在提升中鞏固,確保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落實責任,強化整改措施。根據市委巡察反饋意見,市城管局黨組相繼組織召開了工作部署會、黨組會和專題民主生活會,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相繼開展了“黨內法規學習貫徹提升年”“基層黨組織整建提質專項行動”“門前三包”、“美路行動”、“綠美行動”、“渣土源頭治理”等專項活動。多次通過月例會、黨組會、中心組集中學習全面部署、調度、推進巡察整改工作。量化工作任務,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把任務分解到了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細化工作要求,針對反饋意見提出的每個問題,明確了工作要求,做到一個問題、一個單位、一名領導,規定了整改期限。剛化責任追究,實施了專項考核,建立了臺賬制和銷號制,對整改快、效果好的通報表揚,對整改慢、效果不明顯的通報批評。
(三) 標本兼治,注重整改效果。市城管局黨組在巡察整改中,堅持“突出重點、總體推進”的原則,牢牢把握整改工作重點,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統一部署,以整改成效推動各項工作發展,在著力解決當前城管工作中突出問題的同時,著力謀劃并實施治本之策,實現鞏固、提升、常態、長效的目的。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及時總結整改經驗,研究制定科學、管用、長效的工作機制,局黨組及時制定完善了涉及黨建工作、黨風廉政、財務管理、組織人事、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等相關規章制度,按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機制已經形成。有效促進了全局干部作風轉變,確保了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等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讓市民群眾共享市委巡察帶來的新成效。
二、反饋問題整改階段進展情況
(一)聚焦黨中央、省委各項決策部署在基層的落實情況,進一步促進黨員干部擔當作為方面
1.黨組中心組學習不到位。
(1)2020年局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有2次沒有按要求作中心發言、2021年有1次沒有作中心發言;市環衛處黨委中心組學習2020年和2021年分別有1次和2次未按要求作中心發言。
整改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一是局黨組和市環衛處黨委重新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二是制定下發了《2022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三是嚴格執行學習制度,2022年開展了8次中心組學習,均提前發布學習預告,按規定程序進行中心發言;四是局人事科和機關黨委加強對所轄基層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督促指導。
2.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有差距。
(2)2019年局黨組未按要求專題研究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局黨組重新學習《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二是制定下發了《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要點》,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責任,局黨組上半年已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1次,中心組學習1次;三是加強了對局網站和網上信箱管理,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3.班子成員履職意識不強。
(3)個別黨組成員2019年專題民主生活會個人檢視剖析材料和2020年個人述職中沒有意識形態履職內容。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督促各黨組成員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述職評議制度;二是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黨組成員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三是由黨組書記對履職不到位的黨組原成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4.網絡意識形態陣地建設管理有差距。
(4)2020年8月31日互聯網上出現“婁底城管執法人員執法打死老人”的謠言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反應緩慢,應對不力,導致負面輿情迅速發酵,造成不良影響。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市城管執法支隊組織學習《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二是事件發生、妥善處置完畢后,執法支隊從支隊、大隊、中隊各級層面組織了討論,積極提升輿情快速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突出了“一切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強化“721”工作法。三是執法支隊積極加強執法培訓,強化在一線執法中大力推廣“柔性執法”,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方式,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用城管人的辛勤付出換取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5)2020年3月5日,市照明服務中心一名職工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非常時期兄弟第一次聚會”的視頻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市照明服務中心組織學習《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二是通過保密工作會議、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等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工作安排部署、具體工作要求等,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教育管理。
5.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不到位。
(6)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工作力度不夠:2020年度全省地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婁底排名倒數第四名。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存在短板,至巡察時,仍有中心城區垃圾站設備更新提質改造和環保公廁建設等兩個“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沒有落實到位。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一是編制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論述摘編》,并嚴格落實黨組會“第一議題”制度,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向市人民政府呈交了《婁底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關于解決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經費的請示》,得到了市領導高度肯定與支持,著手對“三段三分法”垃圾分類模式進行深入探討研究。三是加大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和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均已投產。四是推進中心城區垃圾站設備更新提質改造和裝配式環保公廁建設等 “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20座垃圾站提質改造項目已完成招投標。38座裝配式環保公廁建設項目已完成32座,剩下6座正在選址。五是對市環衛處后勤保障室主任進行提醒談話。
計劃安排:爭取在2022年12月份完成垃圾站提質改造項目和環保公廁建設。
6.重要文件學習傳達不到位。
(7)局黨組未按要求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局黨組組織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二是局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委嚴格把關,加強對上級文件的傳達學習;三是局人事科及時對接市委宣傳部,詳細掌握中心組學習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并抓好落實;四是嚴格執行黨組會“第一議題”制度。
7.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
(8)風險隱患防控不到位,2021年2月市生活垃圾處理中心升級改造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2021年3月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部分滲瀝液混入水渠排放至下游被中央督察組發現,造成不良影響。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重要論述;二是健全安全監管機制,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制定《環衛處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安全風險防控點,責任到人,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三是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嚴格落實三個百分之百抓安全。深刻汲?。玻笔鹿式逃?,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全面落實網格化管理,層層壓實、責任到人;四是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要求,突出抓好環保、車輛等重點環節、時段、地段的安全工作;五是嚴格督促檢查,狠抓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堅決以三個百分之百的要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提高企業項目安全防范意識,加強日常的監督管理,邀請專家為處理中心安全生產“把脈會診”,對重點部位、?;闷芳訌姽芾?,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臺賬管理。六是多措并舉防范滲瀝液外溢。多次邀請湖南省建筑設計院、省、市生環部門專家會診,根據專家意見,租賃旋挖機在滲透能力弱的庫區、濃縮液回灌池和進場道路兩側鉆井,防止庫區表層滲瀝液外溢,并在低洼處設置導流管、污水收集觀測立管,觀測庫區滲瀝液水位,及時調控,加強日常HDPE膜的覆蓋、維護,防止雨水變污水。七是加大滲瀝液處理力度。升級提質改造期間,緊急調配兩套滲瀝液應急處理移動設備緊急處理滲瀝液,一體機項目迅速建成投產,日處理涵管水600噸,均實現達標排放。
(9)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對問題較多的渣土公司整治不力,沒有按省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將有關責任人的不良信息記入相關檔案,而是以罰代管。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學習《湖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并嚴格抓好工作落實。二是制定《中心城區渣土源頭治理實施推進方案》,開展城區渣土源頭專項整治,加大城區建筑渣土揚塵治理力度。三是2022年5月制定并完善《婁底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考核暫行辦法》,已下發至中心城區各渣土運輸企業,并開始進行考核計分。四是根據《考核辦法》對渣土運輸企業及責任人進行嚴格管理,不良行為及時進行信息登記,實施行政處罰。五是對市渣土服務中心主任進行提醒談話。
(10)市環衛處現在生產作業車輛106臺,按要求應更新淘汰71臺,但至巡察時只更新淘汰25臺。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一是書面向市政府和市財政局進行了匯報,爭取資金落實。二是已上報城市更新項目庫,計劃在城發集團國開行貸款解決經費來源,待資金落實后,立即將未更換到位的46輛生產作業車輛更新到位。
計劃安排:爭?。玻埃玻衬耆扛鼡Q到位。
8.職能職責理順不夠到位。
(11)與住建部門關于建設領域的行政處罰職能的交接沒有按2020年12月市政府專題會議要求落實到位;與自規執法支隊在城區違法建設方面行政執法職責職能交叉問題沒理順。2021年4月執法支隊接到市自規局“關于清潭社區國有土地上違法建設處理的移交函”共涉及違法建設223處,5344.25㎡,因職能未厘清未接收。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向市政府及市編辦出具了專題報告,并與住建部門進行了多次溝通,已基本達成統一意見。二是已建立有效的聯動機制,違規行為由住建部門鑒定后移交我局處理,我局處理完后反饋住建部門。三是根據上級市政府相關會議精神,市編辦已初擬方案,控違拆違職能全部下沉婁星區。過渡期間,我局積極履職,開展拆除違法建設百日攻堅行動,對歷史存量的違法建設,以消除安全隱患為重點,分類進行處理。目前已集中拆除百弘學府城、白塘路和三元安置基地等3處約3000平方米違法建筑。
9.消除體制障礙不夠到位。
(12)部分中心城區城中村和小區管理缺失,“同城不同管”現象突出,部分中心城區已淘汰的舊式渣土車進入經開區進行運輸作業,造成城區道路污染和揚塵愈加嚴重。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在市城管委的統一領導下,制定了《婁底市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整治方案》,統一城市管理工作標準。二是完善與婁底經開區的區域銜接協調聯動機制,統一工作標準,加強聯合管理力度。三是加強對婁底經開區的督查管理,指導打擊舊式渣土車在經開區作業。四是重點督辦了經開區三大橋北面、創業大廈、秋浦路三個地段的工地,推進同城同標準管理。
10.履行核心職能有差距。
(13)履行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以及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籌規劃、督查考核職責發揮不夠到位。對近年來中心城區加層、加高等違建行為泛濫問題缺乏有效應對舉措;對人行道靜態停車問題未按要求與交警六合一處罰平臺銜接,人行道停車亂象突出,在2021年市創管辦督查中,共享單車和靜態停車問題為主要扣分項目。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一是定期召開城管委辦公室會議,發現城市管理存在問題及時下發交辦函;二是對在建的違法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開展拆除違法建設百日攻堅行動,2022年5月集中拆除百弘學府城15戶違法建設。積極處理群眾投訴,自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共接處各類投訴419起,立案67起,制止違建行為215起,執法人員采用強拆、助拆、勸拆等方式,共計拆除127余處,6462余平方米;三是為盡快實現城管處罰平臺與交警六合一平臺實行對接,我局積極與其他市州局溝通,借鑒學習優秀經驗,?。玻埃玻材辏翟陆M織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同志赴永州市城管局考察學習機動車違停信息錄入公安交管平臺工作。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向上級領導的匯報力度,高位推動城管處罰平臺與交警六合一平臺實行對接;四是由市創管辦牽頭,組織城管局、城管支隊、市政和3家共享單車企業召開了共享單車停車點位施劃工作現場調研會,并落實好了停車點位施劃工作。同時,加強對三家共享單車運維考核工作,開展共享單車執法整治活動。
11.擔當作為有差距。
(14)市城市照明服務中心對城區樂坪街、長青街老化華燈改造不到位,對桑塘街、新星街、長青街等路段因施工被破壞路燈的巡查不到位,婁底二中、婁底三中、華達地下通道因照明設施問題多次收到市民投訴。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一是把城區華燈路段改造納入市城市照明服務中心2022年重點工作計劃。樂坪東、西街拆除老舊華燈上裝,采用截光型燈具進行改造,2022年5月已完成。二是加強城市照明巡查和問題處置。成立城市照明巡查隊伍,對城區的照明設施、線路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發現處理照明設施損壞情況。桑塘街、長青街完成架空線路施工,確保路燈正常運行;新星路已恢復現有照明設施正常亮燈。三是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把為民辦實事落到實處。婁底二中地下通道照明已經改為24小時供電模式,婁底三中地下通道出入口已經加裝照明設施,華達地下通道對市政排水和路燈照明電源進行了單獨設置。
計劃安排:樂坪中街(新星路-福星路)、長青街的華燈改造爭取列入城市更新項目,如果未能列入,由市城市照明服務中心在2023年改造完成。
12.擔當作為有差距。
(15)對渣土運輸車輛清洗不到位問題管控不力,造成道路污染問題頻發多發,多次被市創管辦交辦整改,2020年交辦20余次,2021年交辦20余次。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制定《中心城區渣土源頭治理實施推進方案》,開展城區渣土源頭專項整治,貫徹落實“清源頭、見本色、樹形象”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強日常巡查力度,每天組織精干力量對重點工地進行24小時巡查,著重巡查在建工地出入口、主要街道、城鄉結合部等路段,按照一車一證(渣土運輸許可證)的管理辦法,加大對未取得運輸資格、未采取密閉裝置、未按規定時間段和路線行駛、沿街撒漏污染環境等違規運輸渣土車輛的查處力度。三是對重點工地實施專人盯守,并成立了漣鋼1580、鴻旺項目工作專班,大幅度減少了道路污染案件。四是強化宣傳教育,重點對施工工地、渣土車輛駕駛員進行宣傳教育,按照上級“六個百分百”要求,實現運輸車輛道路揚塵治理全覆蓋、無死角。
13.擔當作為有差距。
(16)對重點路段噪音擾民、地面廣告、違規店外經營等問題缺乏有效治理手段,2021年7月吾悅廣場施工噪音擾民投訴多達16起。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強化督查考核作用,每日一督查,每周一通報。從2022年4月開始,發出督查通報16期,下達督查督辦函近20份,現場督促整改180多處,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交辦800余處,并對交辦的問題進行了跟蹤督辦,確保各類問題落實落細;二是起草《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促進婁底中心城區“門前三包”工作的意見>(送審稿)》《2022年婁底市中心城區“門前三包”實施推進(第一階段)工作方案》《婁底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中心城區開展“門前三包”示范街創建、星級戶和路段評比活動實施方案》《“門前三包”示范街創建(路段評比)考評標準》《“門前三包”示范街星級戶評比考評標準》等相關文件,制作門前三包責任牌2002塊,上門服務卡2185張,門前三包臺賬登記本34本。三是為有效防治噪音擾民問題,執法支隊對該項目三個標段的施工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施工負責人簽訂了《建筑工地夜間施工承諾書》,承諾會遵守夜間施工的相關規定,配合城管部門的規范管理,嚴格控制施工時間,減少對附近居民的影響。為徹底解決夜間施工噪音擾民問題,執法支隊采取嚴管重罰的手段,依法對其夜間施工噪音擾民行為共計立案查處4次,噪音擾民問題得到改善。四是對環保執法大隊大隊長進行提醒談話。
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方面
14.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
(17)文件修訂不到位,《公園廣場管理規定》《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建筑垃圾管理辦法》《戶外廣告招牌設置標準》等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至巡察時仍未修訂。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一是積極主動與市人大、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對接,推進城市管理領域各項規范性文件頒布實施;二是推動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意見》(婁政發〔2022〕7號);三是代擬了《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促進婁底中心城區“門前三包”工作的意見》呈市政府審批;四是啟動了《戶外廣告招牌設置標準》的調研論證;五是配合市人大開展了《婁底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婁底市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婁底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前期調研工作。
計劃安排:爭?。玻埃玻衬瓿雠_《婁底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并將廣告、渣土、綠化等內容并入其中。
15.行政執法不規范。
(18)2020年9月,原花山大隊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執法對象發生拉扯,不久后該執法對象在自家門店倒地身亡,引發網上輿情,造成不良影響。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嚴格落實學習培訓制度,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學習相關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確保培訓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通過系列學習,進一步提升一線執法人員法律意識和執法能力,打造懂法律、守紀律、講規矩的高素質執法隊伍;二是深入推行律師駐隊制度、防控執法風險。以駐隊跟班執法等形式提供法律保障,對復雜、疑難執法案件開展法律論證,研究商定法律對策,隨隊參與特定案件和重大執法整治活動;將邀請駐隊律師開展以案說法專題討論納入制度考核,切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案水平;三是規范執法程序、執法行為,踐行“721工作法”,一線執法中大力推廣“柔性執法”,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方式,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四是對原花山大隊大隊長進行提醒談話。
16.公園管理不到位。
(19)孫水、石馬、婁星等公園對流動攤販的管理、噪音管理以及車輛亂停亂放、遛狗不牽繩等問題監管不到位,2021年石馬公園噪音問題被投訴32起,群眾反映較為強烈。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各公園廣場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了《婁底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園廣場內部管理規定》;二是出臺了領導帶班巡查制度,加大巡邏人員在重點時段對重點區域及主園路的巡查力度,對流動攤擔、車輛亂停,不按要求遛狗現象及時勸離出園;三是對于舉報比較集中的噪音源,公園召集各舞蹈隊負責人進行開會溝通,通過更改活動團體的活動時間、活動地點、音響功率等方法,減少因鍛煉活動所帶來的嗓音影響;要求各舞蹈隊娛樂時間要避開居民休息時間,并規定舞蹈隊播放音響的時間為:早上8:30-10:00,晚上6:30-9:30;依據《關于禁止在城區公園廣場攜帶大型寵物入園和噪音擾民的通告》(婁城法通2016年13號)的規定,強調播放音響的音量嚴格控制在60分貝以內;同時加強公園內的巡查管理力度,在重點區域安排人員定崗、定責進行監管,特別是在噪音易發時間段,發現一起勸阻一起,保證公園內秩序井然。四是局督查考評科結合月度考核工作,每月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暗訪、檢查,及時督促和監督;五是對各公園廣場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17.公園管理不到位。
(20)2022年元月石馬公園“槍林彈雨”游樂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破壞城市樹木的違法行為,城管相關部門對此監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嚴肅查處違規行為,2022年?。痹拢保慈帐谐枪軋谭ㄖш爤@林大隊對項目負責人進行行政處罰3000元;二是及時恢復綠地,并賠償損失6112.5元,市園林中心對毀壞的綠地植物制定復綠方案并整改到位;三是對石馬公園主任進行提醒談話。
18.違法廣告整治不到位。
(21)對疾控中心、商務局、電信大樓屋頂及體育館華天裙樓、萬豪對面步行街等地違章廣告牌整治不力、拆除不到位;對檀香路湘北海鮮招牌、吉星路寧邦中心等圍擋廣告以罰代批,對吉美珠寶、千里紅家居等門店私人電子字幕收費無依據。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全市違規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對違規廣告建立拆除臺賬,進行銷號管理。二是對中心城區大型屋頂廣告開展專項整治,拆除了火車站附近、新星南路高速連接線、吉星路等處大型樓頂(墻面)廣告牌6塊,合計809m2;三是針對企事業單位違規設置的19塊屋頂廣告牌,全部發放了整改通知書,并將《城區戶外廣告規范整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上報了市城管委,現已全部拆除到位;四是檀香路湘北海鮮違規廣告招牌已處罰并已拆除到位;吉星路寧邦中心等圍擋廣告處罰到位,并責令補辦行政審批手續。五是關于吉美珠寶、千里紅家居等門店私人電子字幕收費無依據的問題,已向市政府上報《關于明確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基準價格的請示》。六是對執法支隊廣告大隊大隊長、市戶外廣告服務中心主任進行提醒談話。
19.監督責任有差距。
(22)2021年6-8月,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先后有4名干部職工違紀違法問題、市城管支隊1名隊員因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召開了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會和分析研判會,全面排查、分析局系統存的的風險點,部署安排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二是組織全局系統干部職工學習作風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三是開展廉政教育專題學習,集中觀看《警鐘2》,并由派駐紀檢監察組安排聯系領導到各單位講廉政黨課;四是結合重要時間節點,由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局機關紀委開展專項檢查。
(23)2019年以來,有多名干部職工違紀違法被查處。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全局系統黨員干部職工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二是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法制意識教育,開展《警鐘2》專題學習,并由派駐紀檢監察組到各單位講廉政黨課。三是對違法違紀干部職工嚴格按要求進行黨紀政務處分;四是加強對受處分人員的后續管理,由各基層單位派專人負責跟蹤管理,落實談心談話制度;五是強化監督檢查,由派駐紀檢監察組和機關紀委不定期進行檢查,嚴格落實各單位主體責任,并將違紀違法案件發生與各單位績效考核掛鉤。
20.財務管理不規范。
(24)違規報銷差旅費。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全局財務人員學習財經紀律文件和制度;二是開展自查自糾,下一步,局財務科將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規范報銷憑證,嚴格審批流程,堅持一事一審批;三是對局財務科科長進行提醒談話;四是由局財務科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
(25)2021年春節慰問困難職工慰問費1.4萬元無領導審批。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由局財務科組織全局財務人員學習財經紀律文件和制度;二是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報銷程序,對存在問題的票據補簽相關手續;三是對局財務科科長進行提醒談話;四是由局財務科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
21.工會物資發放不規范。
(26)2019年底局機關工會發放每人300元的消費扶貧物資未從個人伙食補助中扣除。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全局財務人員學習《湖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二是開展工會經費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立行立改,從有關人員伙食費中扣除購買費用300元上交局系統工會賬戶;三是對局系統工會主席進行提醒談話;四是進一步完善工會經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報銷審批制度。
22.財務把關不嚴。
(27)重大活動無方案無預算。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工會財務人員對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的所有票據、報賬單及附件進行自查自糾,對不符合規定的或不夠規范的票據、報賬單及附件予以糾正和完善;二是對局系統工會主席和市園林中心工會主席進行提醒談話。
23.公車管理不嚴。
(28)市環衛處城西環管所皮卡車于2021年9月1日、3日兩次加油共計91.75升,三天行駛里程為105公里,行駛里程與油耗嚴重不符。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辦公室管理車輛人員和司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和單位規章制度;二是完善車輛油耗管理制度。對全處車輛臺賬進行自查自糾,全面清理,加強內部車輛臺賬的督查考核,處紀委每月不定期對車輛油耗及臺賬進行考核,不斷深化和鞏固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成果。三是對城西所相關司機給予退回多余油費466元整、并扣除一個
月獎勵性績效的處理,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
24.防寒防暑物資發放不規范。
(29)市風景園林中心2019年共發放防寒防暑物資6次,超規定次數4次,且物資發放不規范,其中有豆角、雞、大米等物資。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市風景園林中心邀請局系統工會主席進行授課,對園林中心工會委員及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湖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二是開展自查自糾,2019年發放防暑防寒物資總金額沒有超過600元,為了結合精準扶貧工作,幫助對口扶貧村貧困戶銷售農產品,分多次發放,存在不規范行為。三是修訂完善了《工會經審工作制度》《經審人員廉潔自律規定》;四是制定了2022年工會經費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計劃執行;五是對市風景園林中心工會主席進行提醒談話。
25.財務制度落實不到位。
(30)市戶外廣告服務中心2019年、2020年支付的戶外違章廣告拆除費用無拆除清單和驗收清單。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財務人員學習財經紀律文件和制度;二是全面規范管理,廣告中心對政府采購項目嚴格按程序執行;三是對市戶外廣告服務中心主任進行提醒談話。
26.違反財經紀律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31)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對其原職工欠款3.3萬元,沒有及時追回,沒有核定為壞賬,直接用公款沖抵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財經法規知識;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原職工已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法進行追繳;三是2020年已由派駐紀檢監察組立案查處,對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原主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并對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四是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完善了相關內控制度,規范財務管理。
27.違反財經制度。
(32)2019年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與相關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白蟻防治協議,履約僅一個月就支付了全部款項,財務內控內審落實不力。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自查自糾,對政府采購和項目建設進行了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問題予已糾正和補充;二是2020年已由派駐紀檢監察組立案查處,對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原主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并對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三是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完善了相關內控制度,規范財務管理。
28.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
(33)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2019年4月、2021年1月購置的相關設施均未記入固定資產賬。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組織財務人員學習財經紀律文件和制度;二是開展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財務人員于2022年4月將未計入固定資產的飛機、木馬項目約2.14萬元列入固定資產,作入賬處理;三是對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財務室主任進行提醒談話;四是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對符合固定資產入賬條件的資產嚴格按規定登記入賬。
29.工會困難職工慰問費發放不規范。
(34)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困難職工幫扶費發放沒有按要求填報困難職工申請表,沒有基層工會審查、復核、審定、公示等相關資料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組織財務人員和工會干部學習《湖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二是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困難職工申請表格內容、標準,完善申報程序,從2021年底開始嚴格審批困難人員的申報程序,嚴格控制標準、人員數;三是對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綜合室主任進行提醒談話;四是完善內控制度,規范工會經費開支程序。
30.財務制度落實不到位。
(35)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2019年國慶文藝晚會開支9800元無活動方案、無經費預算、無服裝發放清單。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補充完善了相關財務憑證。二是對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工會主席進行提醒談話;三是完善內控制度,規范工會經費開支程序。
31.國有資產管理比較粗放,未按要求實行公開招租。
(36)2021年市戶外廣告服務中心所轄中心城區多處綠化帶、公交候車亭等廣告牌廣告位251萬元沒有公開招租;2020年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辦公樓西側4、5、6號門面出租沒有按要求報財政部門審批。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2021年未公開招租的公交候車亭廣告位、立柱廣告位進行了清理,并列出明細表,從2022年4月1日開始,公交侯車亭、立柱廣告牌在移交市城發集團前均實行了公開招租。待2020年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辦公樓西側4、5、6號門面出租合同到期后,將嚴格履行政府招標程序。二是對市戶外廣告服務中心主任、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主任進行提醒談話。三是2個單位完善了國有資產招租制度,嚴格遵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申報相關規定執行。
32.工作餐審批不規范。
(37)執法支隊工作餐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工作餐審批無領導審批意見。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進一步完善健全了工作用餐的管理制度、審批流程,規范工作用餐;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的審批單完善領導審批意見。三是加強了工作用餐審批、用餐、報銷的督查監管,杜絕審批不完善和違規用餐問題。四是對執法支隊財務科科長進行提醒談話。
33.存在廉政風險。
(38)市環衛處城區清掃保潔及設備采購招投標等方面存在廉潔風險點;市渣土事務中心在城區渣土運輸收費方面存在廉潔風險點;執法支隊在行政處罰方面存在廉潔風險點;市戶外廣告服務中心在廣告招牌設置標準、設置許可以及招租等方面存在廉潔風險點;行政審批科在廣告、園林、渣土運輸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上存在廉潔風險點。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完善內部采購制度。設備采購招標均嚴格遵守采購程序和招投標相關法律和規定以及《婁底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執行。二是落實監督制度。設備、服務采購在政府采購網統一采購,由相關部門組成采購監督小組對價格、數量以及總量等方面嚴格審查、嚴控費用,對較大金額的采購事項,嚴格進行比價詢價,按照規定由黨組會研究決定。三是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園林綠化、渣土和戶外廣告審批依法、依規、依程序發放相關許可,并嚴格執行剛性收費。四是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制度;五是加強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監督,建立許可、執法回訪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六是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局黨組班子成員將廉政建設列入談心談話內容,抓好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推動解決軟弱渙散、增強基層治理實效方面
34.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
(39)市渣土事務中心、市環衛處垃圾中轉站2019年沒按要求每月召開支委會;局機關黨支部第三黨小組2019、2021沒有按要求每月召開黨小組會;早元公園黨支部、市照明服務中心黨支部2021年支部書記沒按要求講黨課。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全局系統基層黨支部學習《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強化黨支部“五化”建設提質增效;二是局機關黨委制定下發了《2022年黨建工作要點》《關于開展黨內法規學習貫徹執行提升年活動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基層黨組織整建提質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全面規范提升黨組織活動質量;三是局機關黨委加強精細指導,發布會議記錄模板,統一制作《黨支部工作手冊》,建立工作臺賬;四是由基層黨委定期檢查,督促各黨支部落實組織制度,巡察以來,各支部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到位,市渣土事務中心、市環衛處中轉站、局機關、早元公園、市照明服務中心黨支部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五是各基層黨委開展業務培訓,增強黨支部書記抓黨建的能力和黨務專干業務能力;六是對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市渣土事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市環衛處中轉站黨支部書記、局機關黨支部書記、早元公園黨支部書記、市照明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35.黨支部換屆不及時。
(40)執法支隊黨委所轄的機關黨支部等10個黨支部,市風景園林中心黨委所轄的春園公園黨支部等8個黨支部均未按要求換屆。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各基層黨支部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強化黨支部書記黨建主體責任的落實;二是建立了《局屬各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臺賬》,落實換屆提醒制度,基層黨委提前3個月下發《基層黨支部換屆告知書》,督促各黨支部按期換屆。三是對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36.黨費收繳不規范。
(41)執法支隊黨支部、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市孫水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2020年度黨費核算不規范,少數黨員未足額繳納黨費;市火車站廣場黨支部、早元公園黨支部2021年度未按要求將黨費收繳情況進行公布。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各基層支部學習市直機關工委《關于印發<婁底市直機關黨費收繳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二是開展自查自糾,2020年3個黨支部因“四舍五入”核算不規范的問題已于當年整改到位。市火車站廣場黨支部和早園公園黨支部對2021年黨費收繳情況進行了公示。三是機關黨委全面開展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工作,強化基層黨委審查審核職責;四是局機關黨委印發《關于核定年度黨費標準的工作提示》,明確黨費的計算、收繳、管理、公示的要求,確保各個環節精準、規范、有序;五是對支隊人事科副科長、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市孫水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市火車站廣場黨支部書記、早元公園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37.談心談話制度落實不到位。
(42)個別黨組成員與所分管內設機構負責人的談心談話沒有涉及廉潔自律等方面內容;2021年青山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委員與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沒按要求開展談心談話。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等文件,并印發到每位黨組成員;二是黨組書記與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的班子成員談心談話;三是青山公園支部大會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共完成支委與支委談心談話12次,支委與黨員談心談話12次,黨員與黨員談心談話5次。四是各基層黨委定期開展檢查,抓好工作落實。五是對青山公園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38.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不到位。
(43)市風景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市環衛處機關黨支部、市孫水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2021年黨史學習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黨員與黨員之間沒有按要求開展批評;1名黨組成員副局長沒按要求落實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2021年沒有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機關黨支部的黨史學習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市渣土事務中心黨員、市環衛處黨員受黨政紀處分人員未按要求在組織生活會上進行自我批評和檢討。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各基層支部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對未開展或開展不規范的黨支部嚴格按要求重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三是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四是各基層黨委加強對黨支部開展黨內組織生活的指導、監督、檢查;五是受黨政紀處分的渣土事務中心相關職工和環衛處相關職工重新在支部大會上作自我批評和檢討。六是對市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書記、市環衛處機關黨支部書記、市孫水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39.省市文件精神學習貫徹不到位。
(44)局機關黨支部、執法支隊機關黨支部、風景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環衛處機關黨支部2021年沒有按省委文件要求組織1次黨章專題學習。市環衛處機關黨支部沒有按要求學習貫徹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各基層黨支部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全省機關黨的建設實施意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相關條例、政策及文件精神的學習,并開展學習討論。二是市環衛處機關黨支部組織全體黨員認真學習貫徹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并撰寫學習心得。三是局機關黨委及時發布學習提示,定期檢查,確保各基層黨組織學習貫徹省市精神及時到位;四是對局機關黨支部書記、執法支隊機關黨支部書記、市風景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書記、市環衛處機關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40.部分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不規范。
(45)2021年度局機關黨支部開展的3次、市風景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開展的7次黨日活動未按要求確定主題;早元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2021年主題黨日活動記錄缺失。市渣土事務中心、石馬公園、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未按要求開展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條例》為主題的黨日活動。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各支部學習《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強化黨支部“五化”建設提質增效;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對主題黨日開展規范或記錄不全的及時整改到位。三是各黨支部制定年度主題黨日活動計劃,確?;顒佑蟹桨?、有明確主題和內容;四是市渣土事務中心、石馬公園、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2022年組織開展了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條例》主題黨日活動。五是各基層黨委定期檢查,抓好主題黨日落實。六是對局機關黨支部書記、市風景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書記、早元公園黨支部書記、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市渣土事務中心黨支部書記、石馬公園黨支部書記、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41.黨史學習教育有差距。
(46)市風景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早元公園黨支部、市照明中心黨支部未按婁發〔2021〕4號文件要求開展“四個專題”研討。環衛處機關黨支部、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未開展“學史明理”專題研討。聯系市環衛處機關黨支部、執法支隊機關黨支部、市風景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的局領導未按要求參加其聯系點2021年專題組織生活會并點評。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相關黨支部重新組織學習了《市城管局黨史學習教育方案》;二是相關黨支部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三是強化黨支部學習后組織討論發言,確保黨支部“五化”建設提質增效;四是由局機關黨委制定下發黨建聯系名單,要求各黨支部凡重要組織生活會議需邀請掛點聯系領導按時參會。五是對園林中心機關黨支部書記、早元公園黨支部書記、市照明中心黨支部書記、環衛處機關黨支部書記、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42.超編和擅自增設機構。
(47)市風景園林中心,市編委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39名,實有50名,超編11名。擅自增設青山月琴山公園服務室、甘桂公園服務室。
整改情況:一是市風景園林中心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二是開展自查自糾,關于機關超編的問題:2021年人事調整,園林中心5名正科級干部(原中心班子成員)主動讓賢放棄行政職務,編制留中心機關;群團組織中心工會設立主席1名,副主席1名,經審委主任1名,設團委書記1名,共計4名,編制留中心機關;中心辦公室一名同志因病殘疾,為體現單位的人文關懷,編制留在中心機關;中心全額編制39名,因崗位超編10名,所以暫未辦理實名制全額編手續;經中心黨委研究決定,中心人員編制實行“只出不進,出一減一”方式管理,在2025年減至39名,并落實中心全額編制實名制。關于增設青山月琴山公園服務室、甘桂公園服務室的問題:原漣鋼青山、月琴山公園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于2019年元月1日起全部產權移交市風景園林中心統一進行運營、維護。為加強對漣鋼青山、月琴山公園的管理和建設,市風景園林中心接管后委托下屬單位婁底市石馬公園服務中心(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管理,并臨時從相關下屬單位抽調人員組建了臨時管理隊伍,青山月琴山公園服務室為內設名稱。甘桂公園于2021年2月7日建成開園后,市風景園林中心委托下屬單位婁底市春園公園服務中心(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管理,并從相關下屬單位抽調人員組建了臨時管理隊伍甘桂公園服務室為內設名稱。三是由市城管局向市編委書面申請解決增設青山月琴山公園服務室的編制問題。
計劃安排:市園林中心機關超編問題爭取于2025年消化到位。
43.干部人事檔案資料不齊全、歸檔不及時。
(48)2021年選任的4名干部,未按要求形成完整的干部選拔任用紀實檔案、沒有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表和干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等,部分同志無2020年度考核表、2021年工資異動表以及處分決定未按要求及時歸檔。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針對查找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同時要求全局系統人事部門對所管干部人事檔案進行一次全面自查,歸納整理,查漏補缺,對未及時放入的相關資料應立即放入、歸檔;二是由局人事科組織全局人事部門工作人員開展了1輪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教育培訓,提升業務能力,確保檔案管理嚴格規范;三是對局人事科原科長、副科長進行提醒談話。
44.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
(49)2020年1月16日黨組研究19名干部任用,沒有分管人事的領導或人事部門負責人介紹人選的推薦考察、任免理由等情況的記錄。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人事科全體人員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要求切實把各項要求落實到干部工作的各環節和各方面;二是進一步規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會議記錄,詳細記錄好擬選任干部的推薦考察、任免理由等情況。
45.執行工資福利政策不到位。
(50)市環衛處生活垃圾處理中心一名職工2018年1月受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的處分,在處分期間環衛處違反規定將其考核結果定為合格,并為其違規辦理增加薪級工資手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環衛處組織相關人員專題學習紀律處分執行的相關文件精神;二是立即進行了整改,嚴格按照規定,辦理受處分人員當年執行工資和崗位異動手續;三是各單位對近年來受處分人員情況進行清理,開展自查自糾;四是對環衛處人事部主任和相關經辦人員進行提醒談話。
(四)上輪巡察整改方面
46.小型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未達到100%,目標問題整改不徹底。
(51)至巡察時,麗春路等街道仍有部分1個灶臺的小型餐飲門店未安裝到位。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執法人員利用用餐高峰期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對原經開區移交我局暫管路段仙橋東街的餐飲門店油煙凈化設施情況進行摸排,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門店進行督促整改;二是對麗春路1個灶臺的小型餐飲門店進行督促整改,該處共有“老地方燒烤”“阿兵燒烤”“兄弟瘋狂烤翅”3家小型燒烤店,其在使用環保燒烤一體機凈化不徹底的基礎上加裝了油煙凈化設施及配套的排煙管道;三是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及未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的門店進行立案查處4起,已全部整改并處罰到位。四是對執法支隊環保大隊大隊長進行提醒談話。
47.學風不端正的問題仍然存在。
(52)市風景園林綠化監測所黨支部第一黨小組和第二黨小組2019年2月至6月黨小組學習黨員發言內容雷同,涉嫌抄襲。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5人2020年度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中的個人總結內容雷同,涉嫌抄襲。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相關黨支部組織學習中央紀委《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和市委《關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具體規定》;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園林中心監測所黨支部第一黨小組和第二黨小組,對抄襲的學習內容進行了重新撰寫,支部書記于2022年5月6日對兩位黨小組組長進行了批評教育。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要求5名同志重新撰寫個人總結,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三是強化監督檢查,舉一反三,再發生此類情況,一律嚴肅處理。四是對園林綠化監測所黨支部書記、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48.心得體會存在抄襲現象。
(53)市環衛處、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個別人員黨史學習心得體會全文從網上復制抄襲。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相關支部大會組織學習了中央紀委《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和市委《關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具體規定》,進一步提高大家認真學習的思想認識。二是各支部主動開展自查自糾,要求抄襲的心得體會重新撰寫,并加強監督檢查。三是對市環衛處和市珠山公園服務中心兩名同志進行了提醒談話,要求切實提高學習的自覺性,把理論學習和撰寫心得體會作為強化黨的領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高黨性修養的重要舉措。四是進一步完善學習教育制度,印發了《2022年黨內法規學習貫徹提升年工作方案》,全面規范學習行為,營造學習氛圍,確保學習效果。
49.長期借用二級事業單位人員情況。
(54)市城管局機關從2019年4月12日起從市婁星公園服務中心、市風景園林中心等下屬單位抽調8人在機關辦公室、財務裝備科等科室工作,至巡察時抽調時間已達二年零八個月。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經局黨組研究,將有關單位4名同志清退回原單位上班,其他同志借調期滿后一律退回原單位工作;二是在下一步工作中,如因創文管衛、打處非、建整扶貧、垃圾分類、項目建設等中心工作、專項工作確實需要臨時抽調人員的,嚴格按抽調人員規定執行,原則上時間不超過1年,其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均由原單位負責。
三、繼續深化后續整改
落實市委巡察整改是市城管局認真總結、深刻查擺、改進工作的重要契機。下步工作中,市城管局黨組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次全會精神,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忠誠踐行“兩個確立”,自覺強化“四個意識”,堅持“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責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制度執行力度,鞏固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果,切實做到領導認識到位、監督權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關到位、執行紀律到位、檢查問責到位,深入推進黨的建設和城管執法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一是力度不減抓好整改后續工作。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需鞏固、強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務,按照既定目標和措施,不松勁、不減壓、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長期堅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緊盯不放,打好持久戰,形成長效化。
二是嚴格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牢固樹立講規矩、守紀律意識,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嚴字當頭,著力解決管理上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加大執紀監督、公開曝光和懲戒問責力度,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三是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預防,以問題為導向,倒查制度漏洞,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干部選拔任用、項目建設、政府采購等重點領域、重要環節,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推動黨風政風行風持續好轉,為加快推動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轉型發展凝聚正能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電話:0738-8211119
電子郵箱:hnldcgj@163.com
郵政信箱:婁底市婁星區湘中大道155號
中共婁底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
2022年8月31日